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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訂十項文化合作綱領 (大公報

活動訊息 : 2011.05.18


港台訂十項文化合作綱領 (大公報 2011-05-18)
首屆「港台文化合作論壇」昨日在港舉行, 「港台文化合作委員會」召集人毛俊輝昨日在論壇上表示,兩地在文化合作上達成十點行動綱領,包括每年互訪、舉辦論壇、建立文化創意平台及加強兩岸青年文化交流等。他希望,透過雙方文化合作委員會的平台,兩地在文化創意方面可以邁向較有系統的合作。
由「港台文化合作委員會」及「台港文化合作委員會」合辦的「港台文化合作論壇」昨日在香港文化博物館舉行。論壇以「建立文化合作平台,打造華人創意品牌」為主題,推動香港和台灣兩地文化藝術界及創意產業合作,攜手建立和推廣兩地華人創意品牌。


毛俊輝在論壇上做總結時表示,首屆「港台文化合作論壇」得以舉行,期待兩地未來在文化創意方面可進行更深更廣的交流和合作,雙方共同擬訂了十項行動綱領,包括計劃往後進行定期互訪、輪流舉辦文化合作論壇、促進有關兩地文化創意的主題式交流項目(如大型展演)、推動青年交流,以及加強宣傳推廣,藉此提升兩地對彼此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了解,尋求產業間的具體合作方向和內容。他希望,透過鼓勵民間的青年培訓、善用雙方文化創意中介人的角色,以及促成知識產權團體交流等措施,進一步深化兩地的合作與連繫。


毛俊輝指,兩地均因應本身的發展情況,各自有不同培育藝術及創意人才的計劃,希望今後可以與台灣就這方面多交換心得和資訊,共同培育未來具區域及國際視野的棟樑。他又表示, 「港台文化合作委員會」正在構思到台灣舉辦「香港周」,向台灣群眾全面和有系統地展示香港的藝術精品和演出、介紹香港的文化特色,以及創意產業的最新發展,提升台灣方面對香港文化的具體認識,同時讓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擴闊視野。

更新日期 : 202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