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Q : 居留通過後,是不是就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了?

A :  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除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或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應自受僱日、出生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外,其餘應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居留滿6個月(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曾經出境1次未逾 30 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