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Q : 「回港澳服務滿2年」應檢附何文件證明?

A :  「回港澳服務滿2年」之返僑工作證明,係以香港或澳門政府出具證明文件為依據,如:香港政府稅務局出具之薪酬報稅證明書或澳門財政局證明書,即工作證明與報稅資料,且須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