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Q : 每次申請工作許可時間最長為多久?有次數限制嗎?

A :  每次最長是3年,聘僱期間屆滿前可再申請展延,且無展延次數的限制,但若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如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8條規定聘僱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工作許可最長為5年)。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