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Q : 聘僱許可要如何申請?

A :  
(一) 網路傳輸方式申請: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應使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辦方式辦理,網址:https://ezwp.wda.gov.tw/。

(二) 書面送件方式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勞動部同意外,始得由專人送至機關收件櫃檯辦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或利用掛號郵寄申請(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收件人註明: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收)

(三) 相關申請書表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申請表件」下載(網址: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

(四) 有關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學校教師工作,請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另請依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準備以下文件:
1. 申請書一式二份。
2. 載明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職稱及聘僱期間等事項之聘僱契約書影本。
3. 受聘僱外國教師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護照影本。
5.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