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一)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5條、第55-1條和交通部公路局「主要國家駕照互惠情形一覽表」(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download/download_list?node=831dcd37-7259-47c3-9211-ffbf8dee35bc&c=89275811-dcff-4d14-877e-981db78a5b18),香港為互惠國,持香港政府核發之有效駕駛執照或國際駕駛執照得依平等互惠原則於我國駕駛同等車類。因香港電單車駕駛執照未依排氣量或馬力數分級,與我國機車駕駛執照分級制度不同,故於我國僅可駕駛限制汽缸總排氣量未滿250立方公分之普通重型機車。
(二) 民眾持互惠國之國際駕照及外國機車駕照欲於我國駕駛大型重型機車者,如其核發國之外國國際駕照及外國駕照對於可駕駛之機車種類未有「依排氣量或馬力數分級」者,依下列原則辦理:
1.駕駛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之大型重型機車—須檢具大型重型機車32小時以上之駕駛訓練證明。
2.駕駛550立方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須檢具大型重型機車43小時以上之駕駛訓練證明。
3.上述訓練時數證明,應經行政院於香港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如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三) 如民眾欲申請免考換領我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則須依上述說明二內容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倘若民眾未能提供上述證明文件,亦可攜帶下列應備證件,逕向我國有辦理大型重型機車駕駛訓練課程之駕訓班洽辦自費受訓事宜,並在受訓完成後,向該駕訓班申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訓練時數證明」:
1.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2.正式有效之香港駕照正本及我國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所核發之駕照驗證書。
3.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可至監理所索取或至監理所網站下載—需貼1吋相片並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醫院,或由附設有檢查設備及檢定合格醫事人員之公路監理機關或指定之診所、團體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申請換領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須體檢及體能測驗;體檢有效期限1年)。
4.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1吋彩色同樣式照片2張。
(四) 待民眾取得上述說明三之我國駕訓班開立之「大型重型機車駕駛訓練時數證明」後,民眾可攜帶該證明文件及下列應備證件逕向就近之監理所(站)申請香港駕照免考換領我國大型重型機車駕照:
1.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2.護照正本。
3.正式有效之香港駕照正本及我國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所核發之駕照驗證書。
4.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可至監理所索取或至監理所網站下載)—需貼1吋相片並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醫院,或由附設有檢查設備及檢定合格醫事人員之公路監理機關或指定之診所、團體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申請換領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須體檢及體能測驗;體檢有效期限1年)。
5.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1吋彩色同樣式照片2張。
6.規費—新臺幣2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