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

Q : 如何在臺灣申請成立社會團體?

A :  
(一) 請先確認是要成立地方性或全國性團體,若是地方性社會團體可向地方政府的社會局處洽詢,若是全國性社會團體主管機關則是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發起人區域規範限制與地方性的社會團體不一樣。

(二) 如欲成立全國性社會團體,相關申請文件資料請至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網站下載使用
網址:https://www.moi.gov.tw/group.htm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