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在臺設立的事業如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展延: (一)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三) 聘僱全職臺籍員工數達三人以上。(四) 其他足資審核之營運實績,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者。
更新日期 :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