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符合居留條件的話,可檢具居留申請書、香港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最近5年內警察紀錄證明書、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如果您在香港,可向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辦;如已入境在臺者,請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的服務站申請,無法以郵寄或代辦方式跨境送件。
更新日期 : 2024/03/08